校门口存车每月收费15元 有人收钱没人看一天丢4车
今报郑州讯“俺孩子在42中上学,学校门口路边设有存车处。26日下午,有4个学生的自行车都丢了,我家丢的是新买的捷安特,价值1034元钱,现在这个事却没人管了。”昨日15时27分,郑州市民袁先生向今报反映。
昨日15时50分,记者来到坐落在汝河小区的郑州市第42中南门,发现学校门口两侧停放着整排的学生自行车,没有护栏,没有车棚,也没有用绳子之类的工具辅助看护。记者在校门口观察了半小时,没有发现看车人。
学生家长袁先生说,26日下午,他的孩子放学时发现刚买的捷安特车没了踪影。同时丢车的,还有3名其他年级的同学,另有一名学生的自行车车锁被撬开。“我们每月要向学校交15元的存车费,现在丢车了,学校应该给个说法吧。”袁先生说,他与学校联系,学校领导说应该找社区。
该中学政教处办公桌上放着三页学生丢车后的材料,政教处郭主任说,学校正在与社区积极解决此事。
据郭主任解释,由于学校学生较多,同时学校建设面积有限,校内没有场地停放学生的自行车,所以学生的自行车一般都停放在校门口的路边。大约10年前,学校就将看车职责委托给学校所在的汝河小区第一社区,学生交的存车费也转交给了社区。
汝河小区第一社区梁主任说,他们并没有收到学校转交的存车费,这造成社区无法正常给委派的看车人发工资,以至于看车人看车时有些懈怠,出现了车辆被盗事件,“我们明天就跟学校商量,有很多细节一时说不清”。
对此,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栋认为,学生每月向学校交存车费,已与校方形成车辆保管协议,无论校方与社区的委托关系发生什么变化,学校和社区都应该依照协议作出赔偿。